序号 |
主 要 职 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相关依据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1、贯彻实施国家、省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
承担全市旅游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旅游发展政策的起草工作。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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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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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
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业务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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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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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规划发展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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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担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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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贯彻落实国民休闲计划,制定本地国民休闲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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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度假产品的规划建设。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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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协调、组织、引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业及新业态的发展 。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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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 |
"三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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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节庆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面向国际、国内的旅游形象宣传和推介活动。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旅游促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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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导全市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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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协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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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协调实施本市港澳台旅游事务。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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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承担区域旅游交流合作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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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指导本市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
"三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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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
贯彻实施旅行社、旅游住宿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旅游促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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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
部分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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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办公室 |
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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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承担旅游星级饭店质量考核管理工作。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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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承担本市旅行社设立审批初审及监管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旅游促进处 |
受省旅游局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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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承担本市出入国(境)旅游组团和相关人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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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承担外市旅行社分社备案及监管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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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组织拟定实施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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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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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承担监管旅行社实施责任险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旅游促进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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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5、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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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办公室,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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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承担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旅游促进处,规划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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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6、拟订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
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 |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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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考试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
转移新星旅游服务公司具体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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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承担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
转移新星旅游服务公司具体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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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指导协调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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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7、其他事项。 |
承担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三定"规定。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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