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清单
淮安市旅游局职责清单
时间:2015-05-07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相关依据

责任处室

备注

1

1、贯彻实施国家、省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市旅游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旅游发展政策的起草工作。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办公室

 

 

2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

3

2、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业务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规划发展处

 

 

 

 

 

 

 

 

4

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5

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规划发展处,办公室

6

承担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规划发展处

7

贯彻落实国民休闲计划,制定本地国民休闲计划。

8

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度假产品的规划建设。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9

协调、组织、引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业及新业态的发展 。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10

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

"三定"规定。

11

3、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对外宣传、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节庆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

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面向国际、国内的旅游形象宣传和推介活动。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旅游促进处

 

12

指导全市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 。  

13

协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14

组织协调实施本市港澳台旅游事务。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15

承担区域旅游交流合作推广工作。

16

指导本市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 

"三定"规定。

17

4、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实施旅行社、旅游住宿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旅游促进处

 

18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部分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19

指导旅游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办公室

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20

承担旅游星级饭店质量考核管理工作。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

 

21

承担本市旅行社设立审批初审及监管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旅游促进处

受省旅游局委托

22

承担本市出入国(境)旅游组团和相关人员管理工作。

 

 

23

承担外市旅行社分社备案及监管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24

组织拟定实施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规划发展处

 

25

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委托旅游质量监督所

26

承担监管旅行社实施责任险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旅游促进处

 

27

5、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

 

 

 

28

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办公室,质量管理处

29

承担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旅游促进处,规划发展处

30

6、拟订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

《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质量管理处

 

31

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考试和等级考试、发证工作。

《旅游法》;《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

转移新星旅游服务公司具体办理

32

承担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转移新星旅游服务公司具体办理

33

指导协调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养工作。

 

34

7、其他事项。

承担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定"规定。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