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清单
淮安市档案局职责清单
时间:2015-05-07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序号

主 要 职 责

具体工作事项

相关依据

责任处室

备注

1

1.宣传贯彻执行档案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受理档案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办理档案行政诉讼应诉事项。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法规宣教处

 

2

组织协调全市档案宣传工作。

《档案法实施办法》。

法规宣教处

3

2.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档案法实施办法》。

办公室

 

4

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市档案工作制度、办法。

法规宣教处

5

3.指导、监督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所辖县(区)档案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档案业务建设的重要事项及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档案法》。


监督指导处


 

 

 

6

对全市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科研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和市级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

7

负责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的档案审定工作。

《档案法》;《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8

贯彻实施《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

《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

承接省档案局委托

9

负责对全市档案科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档案科技产品,指导推动档案技术产业发展。

《档案法》。

信息技术处

 

 

10

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和档案科研管理工作。

《档案法实施办法》。

11

4.负责全市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承担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档案法实施办法》。

法规宣教处
监督指导处
信息技术处

 

12

5.负责全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承担全市初、中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管理工作。

《关于淮安市档案局、淮安市档案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办公室

 

13

6.依法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其所属部门、常设机构、市法院、市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和资料,并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编目、保护、鉴定、统计,按时向社会公布、开放历史档案。

研究制定档案、资料依法接收进馆范围,并组织实施。

《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监督指导处
档案管理处

 

14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各个历史时期、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处

15

依据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等基础工作。

16

承担档案利用咨询服务和来访查档工作。

17

向社会公布开放历史档案、资料。

征集编研处
档案管理处

18

7.征集、收集、接收撤销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散失在社会上的各种珍贵档案资料。

研究制定档案征集、收集、接收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列入进馆范围以外的档案资料征集、收集、接收工作。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

征集编研处

 

19

掌握社会档案资源信息,制定和组织实施列入进馆范围以外的档案资料征集、收集、接收工作的规划、计划。

20

8.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实施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

信息技术处

 

21

承担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抢救、修复和复制工作。

22

负责对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现代化管理工作。

23

组织实施局、馆机关办公自动化、档案信息化建设。

24

负责档案保护专业设备和计算机的配置、使用与维护保养工作。

25

9.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纂、研究工作。

组织开展档案史料编纂和研究工作。

《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

征集编研处

 

 

26

负责综合利用馆藏档案、社会档案和现行文件资料,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组织、承办展览、陈列。

27

10.核准市直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核准市直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监督指导处

 

28

11.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保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五位一体"功能建设。

负责市档案馆档案保管中心建设。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

档案管理处

 

 

 

 

 

29

联系和指导全市档案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发挥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

征集编研处

30

负责市档案馆档案利用中心建设。

档案管理处

31

负责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建设。

信息技术处

32

负责市档案馆电子文件备份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