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更多年份
12320800MB0022226H-淮安市医学会
时间:2018-05-14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事证第   12320800MB0022226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淮安市医学会


定代表

俞伟男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淮安市医学会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医学学术交流;培训和普及医学科学知识;编辑出版医学期刊、会讯,组织开展医疗鉴定;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淮安市利苑路3号

法定代表人

俞伟男

开办资金

10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的规

定的执

行情况

认真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

(一)、学术交流。全年共组织召开各类学术年会、学术论坛、研讨会、城市会、进展学习班、读片会等各类学术交流活动106场次,其中学术年会31次,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11个,今年共邀请国内外医学专家230余人次来淮讲学,8000余人次医务人员参加了学术活动,年会中交流论文800余篇。开展“红动基层医疗骨干培训项目”,完成涟水县、淮阴区500余名医生培训工作。开展省医学会送教到基层超声医学基础理论与临床技能培训活动,培训300余名医务人员。结合“爱耳日”、“爱眼日”,组织开展送医下乡、免费义诊、健康宣传、科普讲座进校园等各项公益活动。 加强学会组织建设。一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二是建好专科分会。完成27个专科分会换届改选工作,成立5个专科分会。组织召开专科分会主委会或全委会32余次,推动分会健康、平稳、良性发展。 (二)、医学鉴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医学鉴定申请95例,组织鉴定77例,接待来电、来访各类医疗争议咨询200余人次,鉴定工作中做好“四服务”、“三把关”、“二耐心”,即服务好患方、服务好医方、服务好委托方、服务好鉴定专家,把好鉴定前、鉴定中、鉴定后各个环节的关口,耐心听讲、耐心解释,通过规范鉴定程序、提高医鉴质量,保证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积极开展鉴定前中后全过程调解,缓解医患矛盾。强化对鉴定专家的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动态管理专家库。按照新颁布实施《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逐条组织学习,完成省级专家推荐上报,学会继续被省卫生计生委确定为医疗损害鉴定机构。 (三)学法用法。结合学会工作实际,共组织4次集中学法活动,分别为《安全生产法》、《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会《会讯》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宣传相关法律,认真学习《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内容解读,确保医鉴工作依法开展。工作中用好涉及学会医鉴工作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开展医鉴工作。 (四)、杂志工作。继续办好《淮安临床医学》,论文均由各专科分会组稿,专家审稿,集体定稿,责任主编统稿,总编校阅稿,努力提高刊物质量。今年组织召开组稿会3次,定稿会3次;组织稿件400余篇,刊出6期,每期印刷800本,免费发送至全市各级医疗机构。 (五)、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工作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执行分级分档报销规定;完成年度预算决算的执行,保证资金合理使用;按规定标准收取医疗鉴定费用,规范票据管理;完成年度工资调整、养老保险核算缴纳、资产清查等工作,配合完成审计等相关工作。通过政府采购购进一体机2台,更新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满足办公需求。 (六)、爱国卫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栏相关卫生知识,共刊出宣传栏6期,结合相关卫生纪念日开展学习活动,教育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强化无烟机构长效管理,开展控烟知识学习,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

相关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378.96

335.68

受惩

奖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上年末

0

上年末

0

本年度

0

本年度

17

网上名称

淮安市医学会.公益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俞伟男                公章: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

填表人: 陈丽丽  联系电话:13033551122  填报日期: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