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
1、绑定事业单位登记系统光盘(详见登记系统变更申请操作手册)。 2、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以图片格式上传相关材料。 4、提交申请。 5、随时登录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及审理回复。 |
受 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
审 查 |
对受理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
核 准 |
对经审查的变更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
复
核 |
1、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系统,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准备好纸质材料,按照审理回复要求加盖公章。 3、将申请书与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盖章。 |
发 证 |
收回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发放变更后的法人证书。 |
收缴 证章 |
更名单位须收缴原单位印章。 |
公 告 |
登记管理机关发布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