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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办理方法
时间:2014-12-12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绑定事业单位登记系统光盘(详见登记系统变更申请操作手册)。

2、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以图片格式上传相关材料。

4、提交申请

5、随时登录登记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及审理回复。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对受理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对经审查的变更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1、登录事业单位登记系统,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准备好纸质材料,按照审理回复要求加盖公章。

3、将申请书与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盖章。

收回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发放变更后的法人证书。

收缴

证章

更名单位须收缴单位印章。

登记管理机关发布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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