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法人登记 办事指南 年度报告
上年度未年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时间:2015-01-1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住所证明(原件)

7.设立登记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原件)
      以上纸质材料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登记表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法人登记/办事指南/设立登记中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