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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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清单
时间:2015-06-02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清单
序号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行使层级 备注
1 归侨侨眷(三侨生)身份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的工作。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410号)
    第二条: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市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