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淮审改办〔2015〕14 号
关于公布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介事项多、材料多、收费多、周期长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5〕118号),市审改办对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经过部门报送、汇总分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最终确定了17个部门4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 |
行政审批项目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
1 |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发改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2 |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双方协商约定 |
|
工业企业备案项目节能审查 |
经信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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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燃气经营许可 |
住建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4 |
编制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检测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
5 |
编制燃气工程初步设计 |
燃气工程事项初步设计文件事项办理 |
双方协商约定 |
|
6 |
编制商品房在建工程预测报告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单幢1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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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编制商品房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
单幢1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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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采矿权审批 |
国土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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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出具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 |
宗地测量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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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编制建设项目节地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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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
环保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12 |
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
规划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13 |
出具管线综合规划说明及图纸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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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编制建筑物竣工测量报告 |
规划核实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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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编制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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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 |
行政审批项目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
16 |
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修建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过河、拦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
交通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17 |
编制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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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编制通航安全影响评估报告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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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编制码头质量检测评估报告 |
港口经营(岸线使用)许可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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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编制港口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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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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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危货港口建设前安全条件审查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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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编制港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
4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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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编制港口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
港口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查 |
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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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出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
道路货物(含站场)经营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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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含线路、站场)经营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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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
双方协商约定 |
|||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 |
双方协商约定 |
|||
汽车租赁经营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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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从事有关活动许可 |
水利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27 |
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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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
取水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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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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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安监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同时"审查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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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 |
行政审批项目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
31 |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
交通局 |
搭接道口项目15日内,其他项目10日内。 |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
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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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含站场)经营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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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
安监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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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同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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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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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 |
安监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33 |
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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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审查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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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编制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报告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
消防 支队 |
双方协商约定 |
36 |
编制水质监(检)测检验报告 |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计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37 |
编制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卫生学评价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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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编制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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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编制产品卫生学检验报告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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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编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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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编制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初审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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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 |
行政审批项目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
42 |
编制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民防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43 |
编制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地震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44 |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许可预审 |
经信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新设典当企业 |
商务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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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推荐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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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农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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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出具验资报告 |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许可预审 |
经信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初审) |
司法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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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初审)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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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设立(初审)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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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典当企业 |
商务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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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拍卖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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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推荐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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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农委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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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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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
2015年9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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