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权力涉及中介盖章收费
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时间:2015-11-2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淮审改办〔2015〕14 号

 

 


关于公布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介事项多、材料多、收费多、周期长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5118号),市审改办对行政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经过部门报送、汇总分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最终确定了17个部门4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925

附件:

 

淮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1

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发改委

双方协商约定

2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双方协商约定

工业企业备案项目节能审查

经信委

双方协商约定

3

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燃气经营许可

住建局

双方协商约定

4

编制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检测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5

编制燃气工程初步设计

燃气工程事项初步设计文件事项办理

双方协商约定

6

编制商品房在建工程预测报告

商品房预售许可

单幢18个工作日

7

编制商品房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单幢18个工作日

8

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采矿权审批

国土局

双方协商约定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双方协商约定

9

出具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

宗地测量

10个工作日

10

编制建设项目节地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双方协商约定

11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环保局

双方协商约定

12

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规划局

双方协商约定

13

出具管线综合规划说明及图纸

双方协商约定

14

编制建筑物竣工测量报告

规划核实

双方协商约定

15

编制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16

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修建与通航有关的临河、跨河、过河、拦河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

交通局

双方协商约定

17

编制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18

编制通航安全影响评估报告

20个工作日

19

编制码头质量检测评估报告

港口经营(岸线使用)许可

7个工作日

20

编制港口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7个工作日

21

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个月

22

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危货港口建设前安全条件审查

1个月

23

编制港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45个工作日

24

编制港口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港口工程施工设计图审查

2个月

25

出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道路货物(含站场)经营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道路客运(含线路、站场)经营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双方协商约定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

双方协商约定

汽车租赁经营

双方协商约定

26

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在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从事有关活动许可

水利局

双方协商约定

27

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28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取水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29

编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双方协商约定

30

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安监局

双方协商约定

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同时"审查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31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涉路施工活动许可

交通局

搭接道口项目15日内,其他项目10日内。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1个月

道路货物(含站场)经营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安监局

双方协商约定

危险化学品项目"三同时"审查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32

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备案、审查

安监局

双方协商约定

33

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34

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审查

双方协商约定

35

编制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消防

支队

双方协商约定

36

编制水质监(检)测检验报告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卫计委

双方协商约定

37

编制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卫生学评价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38

编制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39

编制产品卫生学检验报告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双方协商约定

40

编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41

编制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初审

双方协商约定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办理时限

42

编制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民防局

双方协商约定

43

编制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地震局

双方协商约定

44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许可预审

经信委

双方协商约定

新设典当企业

商务局

双方协商约定

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推荐

双方协商约定

农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农委

双方协商约定

45

出具验资报告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许可预审

经信委

双方协商约定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初审)

司法局

双方协商约定

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初审)

双方协商约定

公证机构设立(初审)

双方协商约定

新设典当企业

商务局

双方协商约定

新设拍卖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融资租赁内资试点企业推荐

双方协商约定

农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农委

双方协商约定

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局

双方协商约定

 

 

 

 

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9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