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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坚持四个聚焦提升巡察质效
时间:2024-10-28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下称《条例》),福建省龙岩市委编办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推动精准发现问题、靶向整改问题、长效解决问题,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优势互补作用。

    聚焦政治监督,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以《条例》规定的“六个严禁”为重要遵循,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核心要素,编制重点检查内容和材料目录清单,确保应查尽查。二是围绕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明确各阶段监督重点,把巡察对象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作为巡察要素。三是以“三定”规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分析研判巡察对象特点规律,紧盯被巡查单位是否存在权责不清、工作推诿扯皮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聚焦全程管控,抓实三个环节。一是从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选派25名素质好、业务强的骨干组成监督检查人员库,巡察人员从中抽取,提前进行巡察内容体系培训,让参与人员明白干什么、怎么干。二是定期派专业人员到巡察现场指导督促,传导责任压力,及时答疑解惑,确保检查方向不偏、焦点不散。三是审核研判巡察中发现的涉机构编制问题,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由市委巡察机构统一反馈被巡察单位。

    聚焦协同联动,建好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由市委编办督查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跟踪督促整改工作机制,运用台账管理、整改回访、问责督办等措施,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深挖机构编制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通过联络员交流、重大问题协商、联合审查等方式,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等部门协作配合。三是建立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联动机制,巡察发现的涉机构编制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各部门申请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先摸清家底、排查问题、说明情况。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

    聚焦成果运用,推动三个转化。一是将历年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编成案例库,典型案例编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人事干部培训班等授课材料,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学习活动,强化“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意识。二是紧盯被巡察单位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工作建议,2019年以来,共向30余家单位提出督查建议。三是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市直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的通知、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从源头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