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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绩效办开展市直单位履职绩效考核反馈工作
时间:2018-03-1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市直单位、园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淮办发〔2017〕19号)有关要求,市绩效办按照《2017年度淮安市市级机关履职绩效考核办法》(淮绩效办〔2017〕1号),采取常规履职季度考,专项履职日常考,创新履职年底考,测评评议公众考的方式,对市级机关党群、政府办及发改、宣教文卫等10个类别105家单位开展了履职绩效考核,评分结果经市跨越发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已按规定权重计入市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总分。

   为了各单位能够知差距、补不足,近期,市绩效办对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开展了市直单位履职绩效考核反馈工作,通报存在问题,推动市直机关、园区履职绩效各项规定要求全面落地。
   一、反馈对象实现全面覆盖。本着"有回声、有针对、出效果"的原则,本次绩效考核情况反馈覆盖所有市直机关单位,重点围绕履职绩效情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三个部分,对每个单位考核情况反馈形成个性化材料,寄送单位分管领导。对于个别单位,由市编办分管领导带队登门拜访,当面反馈。
   二、反馈问题讲究实事求是。市绩效办认真梳理各单位绩效考核情况,重点对常规履职、专项履职、创新履职三大方面,包括完成"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使用、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推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等诸多细化指标进行逐一分析,对存在问题不袒护、不隐瞒,点明问题的同时更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怕揭短亮丑。
   三、反馈建议重抓整改落实。本次考核情况反馈,既反映存在问题,更注重以问题导向强化整改,重点从职能工作计划进度落实、编制使用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市场综合监管职能履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合理化建议,让考核对象部门知不足,更知整改重点,更加明晰履职绩效工作的整体提升的努力方向。下一步,绩效办将按照反馈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市级机关履职绩效工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