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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核办、市绩效办联合开展第一二季度市直单位、园区职能履行情况督查
时间:2018-07-1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近期,根据《2018年度市直单位、园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淮办发〔2018〕20号)《2018年度市级机关履职绩效考核办法》(淮绩效办〔2018〕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部门职能工作季度完成情况,市考核办、市绩效办联合下发考核通知,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园区职能履行情况督查工作。
    一是督查范围全覆盖。主要是纳入科学跨越发展考的相关单位。
    二是督查内容有重点。主要是《2018年度市直单位、园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淮办发〔2018〕20号)中明确的职能履行指标上半年进展情况,包括各单位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机关履职绩效。
    三是督查方式多样化。采取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自查。为减轻部门负担,本次督查只要求报送相关电子台账。已完成的要附证明材料目录及电子照片,未完成的还要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情况说明。(2)重点抽查。市考核办、市绩效办视情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单位访谈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根据督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分析。
    四是督查结果重运用。本次督查情况将作为2018年度市直单位、园区履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及时通报至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