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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编办着力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难题 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02-14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天津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难问题,通过不断简化办事流程,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引导事业单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注销登记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

  落实改革要求,精准摸清底数。2019年,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通过大力整合共性事业单位、按职责任务和公益类别整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有效整合“小散弱”单位,实现了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调整、规模压缩、结构优化。改革涉及大量事业单位整合撤并,为尽快推动涉改事业单位完成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并以改革为契机全面清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通过梳理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调整方案、对照历年机构编制审批文件、调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建立待注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列明单位名称、主管部门、证书有效期、设立方式、撤销文件、注销登记进展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坚持分类施策,积极破解难题。深入分析事业单位未注销原因,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针对涉及法律诉讼或纪检监察案件尚未结案的事业单位,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主管部门、待注销事业单位三方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案件结清后,立即催办注销登记;针对改革调整涉及人员安置、经费保障等问题不能衔接到位,需保留法人资格予以过渡的单位,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由5年调整为1年,根据其工作进程及时督促办理注销登记;针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5年有效期自动废止的单位,积极联系主管部门督促尽快办理注销登记,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将单位废止公告信息推送至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避免其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工作。

  加强政策指导,跟进服务督进度。坚持把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作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市级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事业单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注销登记范围、时间及工作要求,建立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周报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强政策供给,针对事业单位在办理注销各环节中遇到的资产清查、房产处置、社会保险衔接、税务清缴、涉纪涉诉等问题,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汇总形成政策汇编,为主管部门及待注销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供方便。组织召开视频培训会,对各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工作要求、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加强协调督导,明确专人与待注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及时汇总反馈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对情况复杂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

  优化服务方式,加快注销速度。针对注销登记工作公告费用高、程序复杂难掌握、历史沿革难理清等问题,进一步创新方法、简化程序、压缩时限。一是调整公告方式。将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发布方式由纸质媒体发布调整为在登记管理机关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免费发布。二是推行简易注销。针对公益类改革中被整合撤并和经营类改革中转企改制的“双法人”单位,凡是资产权属清晰、承接关系明确的,实行简易程序及时注销,不再要求其开展清算、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三是编制工作指南。将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清算报告、权利义务承接证明等模板刊载在“天津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区分简易、一般两种情况制定材料目录,免费下载使用,规范填报材料。四是开放登记档案。为主管部门查询所属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开辟“绿色通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需提交信息查询申请表即可查询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方便其理清单位历史沿革,查找财务资料,顺利开展清算工作。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