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四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地方机构编制系统指导,统筹各类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创新供给方式,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现就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稳步提高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国家标准于2001年制定颁布,分别按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明确了高中、初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14年,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深入调研,在2009年将农村标准提高到县镇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县镇标准提高至城市水平,实现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统一。同时,明确要求向农村边远地区适当倾斜,重点保障村小、教学点的教职工编制配备。强化县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统筹,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出台多项措施,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2019年,针对中小学在校生、教职工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化情况,以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学段之间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编制调整不及时、人员流动不顺畅等问题,中央编办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专门政策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明确要求按照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满足发展需要。加强存量挖潜,稳步推进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机构布局优化,加强各类事业编制资源统筹调剂,重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鼓励教职工队伍管理创新,建立更为灵活的用人机制,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推动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的合理流动。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
三、推动全面达标,有力提高教职工编制保障水平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央编办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有效破解地区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性矛盾,会同教育部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专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行业改革精简事业编制,重点向基础教育领域倾斜;通过建立完善编制跨层级跨地区调整机制,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人口流入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力度;通过运用大数据思维,有效盘活空编资源,化解编制闲置和编制不足并存的矛盾;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规借用占用挪用的教职工编制回归学校等。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如期达到或高于国家基本标准,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城乡均衡配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是新的起点。机构编制部门将在此基础上,与教育部门协同配合,持续跟进,落细落实,及时针对学龄人口、生源结构等新变化,不断做好区域、学校、学段、学科间师资力量的统筹优化和动态调整,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出实效,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来源: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