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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编办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时间:2019-05-06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及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云南省昆明市编办圆满完成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超前谋划、加强培训。提早印发《关于开展市级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报告工作的提交对象、时间、材料、程序步骤和公示要求等。召开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会,针对年度报告提交操作系统和容易出现的常见错误进行详细地讲解,举办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共400余人参加了培训,确保本级核准登记(备案)且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规范、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统筹兼顾、即时审核。本轮机构改革涉及大量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年度报告审核工作与涉改单位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事业单位登记事项重叠交叉,量大复杂。在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即时办理,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后,当日受理,对材料齐全、填报正确的即时办结,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及时退回并通知事业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核工作有效、规范、准确。 

  提示告知、确保时效。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提示告知制度(试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台账和数据库的作用,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进行电话提示告知,确保年度报告在期限内提交完毕,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严肃性。 

  按期公示、接受监督。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和从业人数,以及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等通过昆明机构编制网站和昆明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昆明市编办将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信访等多种方式监测社会反响,接受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相应采取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的方式,适时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或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