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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出台事业单位评估暂行办法
时间:2017-11-07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近期,南充市积极总结、提炼该市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机构编制实地核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实践经验,出台了《南充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共计17条,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实践中的新设事业单位、增核事业编制、增加领导职数等9类情况分73项评估指标151个评估标准174项评估办法,逐一列出清单,进行量化评估,为事业单位申请事项评估、运行情况评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一是明确了评估的内容。事业单位评估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申请事项评估、事业单位运行情况评估。事业单位申请事项评估重点对各单位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点对点"式的事前评估,主要包括职能的配置和调整、机构的设立和撤并、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评估重点是对上一年度机构编制的调整事项进行"面对面"式的效果评估。评估的重心是对调整职能的履行情况、设立机构的运行情况、增核编制的使用情况等进行规范性、实效性评估。通过看、听、访、查等方式,评估配置的机构编制资源是否收到了事前审批时的预期效果、实现了配置资源的预期目标。 
  二是明确了评估的方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评估先由各申请单位对照《评估表》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评估合格后,再报请机构编制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专业评估。该办法针对事业单位行业分布广、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明确对涉及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评估部门应邀请组织人社、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进行;对直接服务群众、涉及国计民生的"窗口单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服务对象参加;对专业性强、服务对象多的事业单位,可委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三是明确了结果的运用。将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发现典型事例、总结经验作法的重要抓手,发现苗头问题、提前监督预防的重要平台,惩处违规行为、规范日常管理的重要渠道。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建章立制,推广运用。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研究,事前预防,做到知微见著,防微杜渐。对违纪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做出暂停受理、冻结、核减编制、组织约谈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