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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2022年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2022-03-31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综合处

 ★1. 牵头做好市委编委会2022年第2次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2. 谋划启动全省机构编制特色亮点复制推广工作。

  3. 做好2022年度101%服务竞赛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4.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牵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1. 做好《中国机构编制》杂志“地方专栏”组稿、投稿工作。

  2. 牵头编制机构编制事项业务指南。

  3. 做好2022年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专题宣传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1. 做好“编学编讲”机构编制业务论坛组织实施工作。

 ★2. 做好市委编办2022年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

  3. 牵头做好“喜迎二十大 党建促发展”理论研讨会征文汇总报送工作。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权责清单管理处)

 ★1. 做好《淮安市实施基层力量优化工程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工作方案》印发工作。

 ★2.  研究拟订基层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指导各县区完善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基层综合执法等机制。

  3. 指导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工作。

 五、行政机构编制处

 ★1. 做好市级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专家论证、第三轮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2. 会同市发改委做好粮食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六、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

 ★1. 研究拟订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2. 督促相关部门按序时做好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建和宁淮集聚区服务中心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1. 做好强化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进落实工作。

  2. 牵头做好涉及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建部门人员分流审核工作。

 八、绩效管理处

 ★1. 推动做好机构编制管理评估部门自评工作。

  2. 做好编外用工指标审批流程、经费保障等具体操作口径拟订工作。

 九、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

 ★1. 开展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

  2. 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清理规范工作。

  3. 组织开展市本级和园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十、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

 ★1. 会同督查处做好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拟订工作。

  2. 做好一体化系统领导职数指标和单位目录树等板块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