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处
★1. 牵头做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2. 做好2023年度创新创优项目督查推进工作。
3. 持续做好项目招引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1. 制定印发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 做好2023年度重点研究课题中期评估和督促推进工作。
3. 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专题研讨评审活动组织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1. 做好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 做好党总支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3. 做好美好城市系列观摩活动“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保障工作。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权责清单管理处)
★1. 做好经济发达镇改革与发展重点指标半年进展情况监测通报工作。
★2. 组织召开经济发达镇改革与发展新版指标研讨座谈会。
3. 组织召开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试点部门座谈会。
4. 督促指导县区按要求完成镇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挂牌及职能职责调整优化工作。
五、行政机构编制处
★1. 会同市安委办,做好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厘清工作。
2. 指导淮安经开区做好“最多查一次”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3. 指导生态文旅区拟订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六、事业机构编制处
★1. 全面开展市级综合执法队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指导市级有关部门拟订三定草案。
2. 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改革”专题研讨评审活动。
3. 撰写市白马湖办体制机制运行情况汇报。
4. 优化完善县区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中小学机构审理口径。
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
★1. 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2023年省委组织部“名校优生”选调生用编计划初核工作。
2. 做好全市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半年集中变更申报工作。
八、绩效管理处
★1. 做好各市直部门单位自评情况初评和实地评估相关准备工作。
2. 根据省办要求,做好市县两级评估指标体系的完善和上报工作。
3. 指导各县区做好机构编制实地评估和反馈等工作。
4. 组织各县区、镇街完成基层编外人员有关情况的填报和汇总分析工作。
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
★1. 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修改完善《淮安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讨论稿)。
2. 根据省委编办通知要求,做好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遴选报送工作。
3. 做好2022年度市直和园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工作。
4. 对接省登记局,做好赴淄博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
★1. 做好8月份机构编制统计月报报送工作。
2. 会同督查处,做好一体化系统首界面统计模块的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