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于2021年12月出台了《淮安市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清办〔2021〕60号),建立健全编外用工长效管理机制,从严控计划总量、统一用工管理、规范报批流程等方面入手,努力实现规范管理,压缩总量的目标。一是坚持总量控制,核准用工指标。清江浦区严把编外用人“进口”关,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要求,区委编办根据申请单位的职能、任务、核定编制和在职在岗职工等情况,从严从紧核定用工指标。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用工管理。清江浦区成立由区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编外用工管理工作。三是围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管理目标,规范报批流程。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对编外用工进行动态管理,构建编内为主、编外为辅的干事创业氛围,即凡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用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用工申请经区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委编办批复用工指标,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