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精神,清江浦区编办近年来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事业单位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覆盖范围广。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区属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均纳入承诺范围,规范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承诺内容全。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人年报公示、公益职责履行等情况纳入承诺条款,涵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全流程。条款有约束。在承诺书中明确约束性条款,并与事业单位登记材料一起存入档案,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惩戒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通过监管关口前移,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诚信规范履职意识,助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