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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夯实编外用工管理“流程链”
时间:2022-08-0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清江浦区通过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依法规范编外用工岗位与数量,制定印发《淮安市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盯总量控制、规范人员管理,通过“四严”举措,加强编外用工流程管理。

    “严”建章立制,推进编外用工长效管理。立足我区的基本情况,成立清江浦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组长;通过调查摸底、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出台《淮安市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清办〔2021〕60号),明确编外用工管理条件、程序、范围和方式、经费保障、管理考核,为编外用工提供指导依据。

    “严”指标核准,强化编外用工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各单位编外指标数的新增,对现有编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严禁使用编外用工;未经审核批准,严禁随意进人、超额用人。确因工作需要招聘专业性人才的岗位,单位需给出充分理由书面申请,编外用工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单位的职能、任务、核定编制和在职在岗职工等情况,从严从紧核定用工指标。编外用工总量持续减少。

    “严”计划把控,注重编外用工过程管理。对全区编外用工岗位进行规范设置,明确用工岗位。参照在编人员管理模式,建立编外人员进出审批备案制度,对于单位“退一补一”方式招用编外用工的,用人单位根据编办批复的用工指标进行公开招聘,区人社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备案,实现“管数量”向“管人头”精细化转变。

    “严”监督检查,夯实编外用工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编外用工监督检查协同机制,定期联合纪委监委、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编外用工人员数量、形式、待遇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对发现存在未批先用、管理混乱等违规情况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进度结果与该单位编外用工事项申请相挂钩,并将规范编外用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