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江浦区委编办规范编制权力清单,深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细化落实镇街赋权事项清单等工作,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以权力清单为“切入点”,保障基层职能体系。围绕基层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完善区、镇(街)两级权力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调整编制区级权责清单、镇(街)权力清单,重点破解权责不对等、内容不规范等难题。对区级政府部门4600余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16个镇、街道的不同实施权限进行区分,对不同实施权限进行明确,有力推动基层依法履职行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是以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为“发力点”,实现基层增能减负。聚焦基层反映的痛点和民生重点事项,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与镇街职责权限边界,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依据区级实际,编制公布“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科学划分区级部门与镇街88项事项的具体职责,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推动理顺部门、街镇职责关系。切实抓好清单的落地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区直部门和镇(街道)工作运行不畅、具体事务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镇(街道)职责准入机制,对事项准入管理、申请流程、准入保障等进行明确,杜绝区直部门随意将自身职责转嫁给街道,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是以赋权事项清单为“着重点”,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根据省《赋权指导目录》,结合各镇街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热烈期盼的能力,精准化赋予镇街13项审批服务类事项、44项行政执法类事项。将赋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多方位、多层次解决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一揽子需求,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水平。将行政执法工作集中交由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城管力量下沉,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