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编办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构筑"五道防线",充分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一是材料防线。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同时要求举办单位盖章背书,确保事业单位登记资料的真实性、严谨性。
二是审核防线。在审核过程中,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发证防线。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法人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区编办各留一份存档。
四是公告防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准后,通过编办红页网站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情况及年度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五是监督防线。将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公示在网站平台上,接受服务对象以及社会民众的监督。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区编办建立健全法人失信名录库和失信名录公示办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以及违反《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等有关信息收入信用档案,并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