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淮安区委编办积极探索,围绕“赋权事项、执法队伍、镇呼区应”三个方面,扎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规范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会同区司法局联合各赋权部门,开展基层赋权事项调查评估,对赋予镇街行使的70项执法事项逐项评估,并根据赋权事项行权情况,分析行权率低的原因,对基层赋权事项逐条提出建议,对于适用法律废止的4项事项,从赋权清单中删除。同时根据《淮安市镇街权力和责任两张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对于适用法律废止的4项事项,动态调整镇街权力清单。下一步,将根据省市部署,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镇街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了、管得好”。
二是严格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和编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评估,通过实地督查、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和编制落实情况。对于人员配备不达标的镇街,要求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全面推动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构,保证执法力量与实际承担任务相匹配。
三是建立镇呼区应执法事项清单。为完善“镇呼区应”机制,赋予镇街对辖区需区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形成上下联动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治理聚能增效,牵头组织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梳理对镇街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生、无法独立解决、需区直部门开展执法的执法事项29项,联合印发了《淮安市淮安区重点领域“镇呼区应”执法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方式、实施权限及响应时限等逐一明确。同时按照派驻机构管辖区域,明确呼叫机构、人员和联系电话。今后,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在日常检查中,遇到无法独立解决、需区直部门开展执法的执法事项,将通过“镇呼区应”机制,呼叫区直部门责任机关及时应答,赴现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