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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委编办“三个坚持” 助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11-14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淮阴区委编办立足本职、积极履职,通过建队伍、明职责、制清单等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支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设置机构配强力量。深入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应急管理人员力量、具体工作量、案件办理量,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经济发展、区域特点、历史沿革等地区实际,对前期梳理出的执法事项、监管对象数量以及近三年来执法案卷数等进行定量分析,同时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基础上重新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三定”规定,明确职能配置、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为扎实有效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奠定基础。同时,增核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整合原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力量,实行应急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人员力量统筹使用,有效提升全区应急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能力。

    二是坚持上下互动,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在以往实行基层应急管理委托执法的基础上,对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设立相应执法中队,明确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职责,采取高新片区委托执法,城区片、运南片、淮泗片、淮高片派驻执法模式,实现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全覆盖,形成上下衔接顺畅、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职责,将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更名为“应急管理局”,并将应急管理相关检查内容纳入网格,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不落空、执法力量有保障。 

    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厘清边界依单履职。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内容,梳理明确应急与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信、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职能分工,会同区安委办制定印发《淮阴区安全生产“1+N”跨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16个领域的安全生产牵头部门。对省权责清单系统涉及有关应急管理事项进行认真比对和分配,形成应急管理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区级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涉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类事项仔细分析,逐条研究,力争事项不重不漏、职责边界清晰,尽量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拟定《淮阴区党政工作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加强和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提高行政运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