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涟水县委编办高度重视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我县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对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机制,在县委政法委“三定方案”中明确有关科室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职责职能。同时设立涟水县综治中心,挂“涟水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为县委政法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综治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社会治理高效高质。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我办经批准将县综治中心更名为县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升格为正科级,挂“涟水县综治中心”“涟水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并补充完善了社会治理相关职能职责。近期,我办对县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内设科室和领导职数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推动县镇两级社会治理全覆盖。在镇(街道)“三定方案”中,明确各镇(街道)设立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负责本地区的社会治理有关事项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确立了人员配置标准,进一步推动县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促进两级社会治理指挥工作统筹协调,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