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涟水县委编办“三转变”优化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结合本地实际,主动介入并指导“僵尸单位”注销工作,实时跟踪异常名录涉改单位整改进程,全流程全方位协助涉改单位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对能够现场办理的业务,当场予以办结;部分材料缺少无法立即办理的,积极与举办单位及有关部门沟通,实现从“受理为主”到“办理为主”的转变。
二是“变复杂繁琐”为“简单易行”。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办法,对办理程序“瘦身”。因合并解散且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采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申请单位只须出具相关权利义务承接证明,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和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凭证;若无法提供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且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发文撤销或整合单位,可不提供相关材料。目前,无债权债务纠纷的事业单位法人清理率达100%,极大提升办事便捷度。
三是“变限时办理”为“及时办理”。严格落实即时办理承诺制,对涉改事业单位网上申报事项一律即时受理,及时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后即时告知。对已通过网上审核,来现场办理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若现场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但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涉改单位,可经书面承诺先办业务后补材料,避免服务对象反复跑腿,让办事人员感受到有温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