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洪泽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三项举措,着力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走深走实,持续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示范效应。
机构设置再优化。结合区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核定和审批办件工作量等情况,在深入调研评估基础上,对其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重新设置综合审批科(网络信息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策法规科)、效能督查科、经济项目审批科、建设项目审批科、社会事务审批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等职能科室,确保该局高效运转。
业务流程再重塑。合理建议区行政审批局取消拟申报登记企业名称与其他企业名称近似与否的人工审查环节,改由依托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动比对等智能技术,大幅提升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成功率。今年以来,全区已有600余户企业通过自主申报方式完成名称登记。充分发挥作为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部门优势,密切协同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摸清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合法合理论证,确定直接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实行告知承诺16项,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照后减证”,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今年1-7月份,全区新增内资市场主体2621户,同比增幅达34.68%。
职责边界再厘清。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牵头制定《洪泽区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批与监管的职责划分以审批结果信息的推送和接收为界。审批结果信息推送前,由区行政审批局履行审批职责;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洪泽政务服务网平台接收审批结果信息后,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并将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结果信息通过该平台第一时间反馈至区行政审批局,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即时共享、无缝衔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