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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委编办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时间:2021-02-0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首次开展实施,洪泽区委编办在市委编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详细指导下,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编委发〔2020〕13号)文件,确保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强化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要站在讲政治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提升质量。确定机构编制报告样板,细化报告事项,提供报告参考,使各部门清晰掌握报送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做到与大平台管理工作相统筹,系统数据同步更新维护,对照各部门机构编制报告进一步查漏补缺,统一对机构编制问题台账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查漏补缺。着力对年度机构编制变动和落实情况开展分析,实现对机构编制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坚决杜绝该报告不报告、报告内容不实、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