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精细化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配编制,理顺条块关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赋予基层执法一线多项行政处罚权,有力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质效。
一是整合执法职责,优化执法机构。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五大领域推进县域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支县域综合执法队伍,将改革前的15支分散的执法队伍,精简整合为5支综合执法队伍,精减率达66.67%。根据调整后执法大队所承担的业务量,重新核定大队编制,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规定,明确各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事项。真正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的综合执法改革模式。
二是公布权力清单,厘清执法主体。对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系统内整合集中;对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涉及到跨行业、跨部门集中行使的,以县政府名义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2020年5月,根据省司法厅《关于金湖县在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0〕14号)文件,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使的694项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水平。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通过邀请市级专家定向指导、“我办你看”现场执法教学、编写典型执法案例手册等途径,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加简明直接的业务指导。会同县司法部门积极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新办或换发工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保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机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联合惩戒机制、监管执法绩效评估机制、依据权责清单建立了追责机制等配套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送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订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流程图、文书格式文本和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执法档案管理。
下一步,金湖县将着重打造县级综合治理指挥中心,探索打通接入“12345”、数字城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全域旅游、环境保护、水利等各类信息化管理端口,实现部门端口互联、信息数据共享,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实现跨部门、跨条线、跨层级的数据集成,建立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督查考核于一体的综合指挥,从而实现对执法监管力量进行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