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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公示综合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
时间:2019-07-05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彻底解决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问题,盱眙县对照中央和省最新文件要求,重新梳理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清单。

盱眙县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中央文件规定的4个领域和省市文件批复的城市管理领域“7+X”范围,以“三级四同”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2016年实施综合执法改革时公示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重新梳理出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3467项,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行政强制权144项,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清单明确了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执法的执法职责和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执法有据可依,监管有据可循。

此次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公示后,盱眙县将以5支综合执法队伍为基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卫生监督所等4支专业执法队伍为辅助,继续完善执法体系,探索综合执法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