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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编办三举措推进公证体制改革
时间:2018-05-21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公证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淮安区编办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将区公证机构调整为事业体制,同时做好法人登记、用编保障等后续服务,激发了公证机构活力,提升了公证服务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一是优化机构,改革运行体制。改革前,我区公证处为司法局内设机构,按行政体制运作,执行行政事业收费机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改革启动后,区编办及时召开会议,学习《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精神,研究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数量和公证业务实际需求等情况,将其由原司法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司法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突出公证事业的社会性、公益性。
   二是全面保障,激发公证活力。一方面通过业务指导和帮助,在保证程序规范前提下,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明确业务宗旨和范围等事项,保障其以独立法人资格对外开展业务;一方面在编制使用上,提前为其编报用编计划,为公证处下一步招聘工作人员、充实队伍力量,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和开展提供保障。
   三是兼容并蓄,合理划转人员。按照"以人为本、双向选择"的原则,制定不同人员划转政策,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对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证人员,本着去留自愿的原则,可以回局机关,也可以继续留在公证机构工作。
同时,我区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证机构的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和办事要求,简化相关流程,提供预约办证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