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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试点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
时间:2017-12-21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盐城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盐城市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省级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7〕79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试点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通知》(盐政传发〔2017〕284号),明确盐都、滨海、大丰、射阳等县(区)先行先试,探索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负面清单以外项目"不再审批、有效监管"改革,实行承诺验收制。改革的范围指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含新建、扩建、改建、单纯购置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也包含企业利用其他企业空闲厂地或厂房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类型)开展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技术标准、相关准入性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试行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政府"不再审批、有效监管",由企业信用承诺、报政府部门备案,实行承诺验收制。市经信委、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8个部门参照浙江等地做法,分别制定了《盐城市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负面清单(2017年)》。截止目前,4个试点县(市、区)已有30多个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了"不再审批、有效监管"改革,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限,大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以纯设备技改且涉及环评项目实行不再审批改革为例,改革前涉及环评登记表的项目需要审批时,从项目咨询到登记表编制、审批,一般至少需要三到四个月。改革后,企业直接在网上备案打印回执由法人签字承诺,全程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完成、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