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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坚持“四个到位”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19-05-27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常州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在2016年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着力坚持整职能、减层级、建机制、强保障,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执法职能整合到位。在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这一硬性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市实际情况创新自选动作,通过相对集中处罚权程序,整合体育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外统一以文化和旅游部门名义实施执法,有效提升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成效。

  二是执法队伍精简到位。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结合辖区融合发展程度,进一步优化市与辖区执法层级,原则上在市级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将执法区域从原来的三个中心城区扩大至四个辖区和一个经济开发区,文化、旅游领域单一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并统一规范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制定印发“三定”方案。

  三是执法机制健全到位。进一步完善现有执法机制,圆满完成上级相关文件关于明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任务;与市场监管、公安、公共卫生等执法机构对KTV、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开展“双随机”全面抽查,并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积极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新的职责要求,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内设专门的反非法反违禁执法队伍,建立明晰的权力清单制度,形成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是执法保障建设到位。兼顾向上争取与加大投入,逐年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加快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从传统人管向技术监管转变,参与全国“文网卫士”网吧监管平台的应用试点,自行研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重点出版物印刷企业和重点文保单位4个视频监控平台,实行远程视频巡查监控;在文化执法中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系统,实现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下发执法文书,第一时间执法记录直接电子归档,为大数据时代的决策分析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