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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乡镇减负增效
时间:2024-01-03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三门峡市委编办针对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做好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力促乡镇减负增效。

  规范属地管理。一是健全完善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的乡镇职责准入联合审核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县(市、区)各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书、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本部门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确需乡镇承担的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准入(调整)”程序,经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作出安排。下放职责的部门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为乡镇提供经费、人才、技术保障和业务培训指导,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二是主动与巡察、审计、督查部门沟通对接,明确凡不在乡镇权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以属地管理名义随意纳入市县两级巡察、审计、监督问责范围。三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定期修订完善乡镇职责清单、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推动基层规范履职。

  优化机构设置。一是深入乡镇实地调研,指导乡镇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名称设置机构,并分别规范机关办公楼内、临街独立楼院等不同情况机构挂牌形式。二是明确乡镇依法依规设立的群团组织等的标牌规格、制作样式和悬挂方式,要求与乡镇机构牌子有明显区分,以免造成混淆。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明确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县两级各部门不准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对擅自要求乡镇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的,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予以问责。

  倾斜编制资源。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党委编办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需要,按标准为各乡镇重新核定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打破乡镇行政和事业一般岗位限制,提升乡镇编制使用效益。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为乡镇编制缺口较大的卢氏县、陕州区下沉事业编制140名,明确要求用于编制不足的乡镇,并优先保障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岗位需要,强化基层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