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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沂源县“四个优化”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构建简约高效新格局
时间:2026-04-14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面对基层“小马拉大车”的普遍困境,淄博市沂源县委编办聚焦体制机制创新,以“四个优化”系统施策,精准破解权责不对等、资源不匹配、效能不高等治理痛点,有效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构建起简约高效、协同联动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根基。

一、优化机构设置,筑牢治理“桥头堡”。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沂源县委编办推动镇街机构职能深度重构,实现从“分散履职”向“协同高效”转变。一是推行资源整合,将镇街原有“七办五中心”优化调整为“五办四中心”,聚焦党建引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建设等主责主业,精简冗余机构,推动职能归并整合,实现机构扁平化、职能协同化,打破部门壁垒,提升工作运转效率。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核心作用,统一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明确党建工作事项清单,压实镇街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基层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推动基层职能转型,统一设置经济发展办公室,细化公共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职责,引导基层政府从“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二、优化编制配置,注入治理“源动力”。创新编制管理模式,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力量向一线汇聚”,为基层治理注入坚实人力保障。一是精准下沉编制资源,通过“减上补下”的方式,累计为镇街下沉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72名(含12名执法编制),重点补充到民生服务、综合执法等关键岗位,有效缓解基层人力短缺、履职乏力的问题。二是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设立60名事业编制周转池,实行动态调配机制,根据镇街工作任务轻重、人员缺口大小灵活调整编制使用,确保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流动,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和灵活性。三是规范“三定”管理,细化明确各镇街的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实现人事匹配、权责一致,为基层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三、优化权责机制,激活治理“新动能”。深化赋权扩能改革,破解条块分割、权责脱节难题,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一是赋予镇街“五项权力”,将派驻机构的人事考核、综合管理、工作调度等权限下放镇街,构建“县属、镇街管、镇街用”的管理新机制,增强基层对派驻力量的统筹协调能力,打破“条块壁垒”。二是推动条块力量深度融合,实行派驻机构业务工作与党组织关系“双下沉”,将派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镇街,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条块力量协同联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导向,提高镇街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重,单列优秀考核指标,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充分听取基层意见,激发派驻人员服务基层、融入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派驻力量真正扎根基层、履职尽责。

四、优化履职监管,提升治理“精准度”。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为基层明责、减负、赋能,推动基层治理从“粗放管理”向“精准高效”转变。一是推行“三张清单”管理,将全县基层事项科学划分为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和上级收回事项三类,清晰界定县镇权责边界,让基层“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目了然。二是民主科学定责,通过“三上三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轮论证,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评议,确保清单制定科学合规、贴合基层实际。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三张清单”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范围,建立“运行-评估-考核”闭环管理机制,实时监控事项办理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职中的问题,保障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