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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认真做好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审核工作
时间:2019-02-18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在机构改革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编办坚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三定"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明确分工,认真履行程序,科学核定部门职责,规范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把握领导职数,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三定"工作。到目前,已经按时完成第一批10个部门"三定"印发,正在研究第二批18个部门的"三定"前期工作。
一、明确"三定"工作分工。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县级编办工作实际,确定编办部署、部门起草,编办审核、领导签批的工作程序。在编办内部,将审核"三定"作为全体同志熟悉业务,提升能力的有利机会和有效举措,在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分成四个工作组,明确对口部门,各自承担部门"三定"审核工作,切实形成了全员参与,合力攻坚的局面。
二、认真执行"三定"审核标准。主要职责严格对照省市对口部门确定,注重把握市县两级在权限方面的区别。规范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严控领导职数,区别各部门任务轻重和编制多少,进行必要的倾斜和调整。
三、严格落实审核程序。按照"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审核。一是由编办主要领导逐一对涉改部门进行"三定"工作部署,说明核定的整体要求、工作标准,强调注意事项,由各部门对照市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拟订自身"三定"规定,形成初稿报编办进行审核。二是编办根据人员情况,分成四个工作组,明确各自负责的部门,对照市里文件,审核部门上报稿并迅速转回部门研究确认;对于存在的问题,由编办汇总统一与市里进行沟通,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部门进行修改,形成审核稿。三是将审核稿与市里正式印发的文件对照,再审核一次,存在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改、确认,部门确认的"三定"稿,以单位正式请示报编办提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