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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委编办以“加减乘除法”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时间:2019-04-22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胶州市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山东省委、青岛市委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统筹协调,通盘谋划、及早启动,着力做好“加减乘除法”,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

  一是做好“加”法,强化服务功能。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外,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优化调整街道职能,推动街道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建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二是做好“减”法,精简机构设置。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强全市统筹,围绕管理服务的要求和基层群众的需求,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同时,着力减少各类合署办公和挂牌机构”。在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的此基础上注重该市实际,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在保障中心、支撑特色方面发挥更大效用。 

  三是做好“乘”法,深化融合创新。坚持在改革中不“翻烧饼”、“不走回头路”,强化既有机制制度融合,集聚基层共治“倍乘效应”。深化乡镇街道与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统筹,完善协调指挥、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等机制,长效化推进联动协同、综合执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改革红利全民共享。 

  四是做好“除”法,去除治理顽疾。针对条块职责不清、权责关系不顺、基层统筹不强等问题,着力明确权责关系、理顺体制机制、强化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去除基层治理顽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统一行使便民服务和综合执法职责,消除职责交叉不清、推诿扯皮。健全条块分工协作制度,分类划定条块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新增事项确需乡镇(街道)承担的,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确保权责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