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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突出“四个注重”全力推进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时间:2020-05-11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和部署要求,陕西省宝鸡市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市情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改革过程中突出注重调研摸底、科学谋划、整合职责、严明纪律,目前已经完成了改革实施方案和机构组建方案、机构设置批复及市级综合执法机构“三定”规定印发等相关工作,加速推进市县两级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一、注重调研摸底,摸清改革底数。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该市及时组织专班,由市委编办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与涉改单位充分沟通交流并听取涉改人员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市县两级涉改机构人员现状、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案件数量等情况,针对调研中反馈的问题提出了有效意见建议,形成了《宝鸡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助力改革深入推进。同时,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结合权责清单,对涉及改革的机构、编制、人员和执法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厘清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情况,摸清“改革底数”,为改革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注重科学谋划,合理制定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该市针对五个领域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先后出台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确保改革既符合中省改革精神,又符合宝鸡实际。同时,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要求,该市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机构设置、编制配备、改革口径等与涉改部门面对面进行充分沟通研讨,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县两级实施方案,印发了市本级和9个县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方案,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整合范围、设置及划转程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

  三、注重整合职责,统筹执法力量。按照一个领域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将分散在多部门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进行整合,在市级组建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支队,市辖区结合实际设置执法大队,作为市级综合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县级除生态环境保护外,其他四个领域组建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局队合一”的模式,人、财、物由同级业务部门统一管理;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在镇(街)的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整合镇(街)现有办、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执法机构,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镇(街)延伸和下沉,切实通过改革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队伍。

  四、注重严明纪律,稳妥推进改革。该市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其他违规事件发生,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三定”规定调整到位,保证改革风清气正。同时,要求各涉改主管部门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做好执法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对一些苗头性、潜在性问题要正确引导,把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解释清楚,做到人员平稳过渡,工作有效衔接,确保按期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