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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三个突出”闯出基层治理新路子
时间:2020-09-18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夯实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古蔺县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厘清权责为核心,以落地见效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突出重心下移,凝聚为民服务合力

  一是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制定《古蔺县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派驻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全部下放实行属地管理,调整下划事业编制300名,乡镇事业编制增幅达72%,推动了工作重心和工作力量的下沉,服务了基层的发展和社会治理。

  二是以深化岗编适度分离机制为突破,切实推动民生服务前移。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将医疗保障、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服务窗口延伸到乡镇和村(社),127名人员常态化下沉开展工作,全面实现“上门服务”。全面推行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才“县管镇用”“县聘校用”,253名中高级教师在不同校点“走教”,62名职业医师对口帮扶定点医院,促进了教育卫生资源共享和均衡发展。

  二、突出权责一致,重构乡镇职能体系

  一是聚焦扩权赋能,乡镇事权实现由“权小责大”向“权责对等”转变。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县级部门的58项基层急需、发生频率较高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下放乡镇行使。赋予乡镇党委对县级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对派驻人员干部人事、重大决策、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等建议权,进一步强化乡镇统筹功能。

  二是聚焦基层减负,乡镇职责由“单向授予”向“双向认领”转变。全面梳理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清理公布乡镇属地事项93项。建立完善《古蔺县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县级部门职责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标准和程序,建立乡镇与县级部门职责双向认领机制,对确需由乡镇承担的职责,经乡镇同意后按程序报批,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三、突出优质高效,实现县镇协同共治

  一是优化调整派驻管理体制,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整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各类派驻站所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由乡镇统筹调度指挥,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制定《古蔺县派驻镇街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县、镇在派驻人员的绩效考核、岗位聘任、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具体管理权限,有效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住的看不见”问题。

  二是建立“镇呼县应”工作机制,推进治理平台一体化。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打造一体化的“12345”呼叫响应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完善呼叫受理、响应程序、结果反馈、监督评价等配套管理制度,打造信息化、规范化的“县镇联动”新模式,构建了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