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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四项硬核举措深化开发园区“去行政化”改革
时间:2020-11-16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扬州针对开发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倾向,采取四项硬核举措深化“去行政化”改革,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二次振兴”。

  一、机构精简、扁平管理。推广“开发区+功能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由各省级以上园区对乡镇工业集中区或功能园区进行统一管理、整合发展。精简整合开发园区职能机构,承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机构比例不低于60%,专业性岗位比重不低于70%,并实行扁平化管理。市、县两级机关部门不得干预开发园区机构设置工作,不得要求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

  二、聚焦主责主业,剥离社会事务。聚焦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主责主业,“区镇合一”的开发园区,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交由所在地政府承担。对托管代管乡镇(街道)的开发园区,理顺与所辖乡镇(街道)的关系,职能各有侧重。

  三、全员聘任,刚性淘汰。在用人机制上,扩大中层干部管理权和核定编制内自主用人权、决策权,打破身份限制,实行全员聘任制,开发园区可根据机构职能、实际工作量等情况,自主合理设置中层及以下岗位,岗位不与行政级别对应,非经济岗位比例不得超过总岗位数的30%。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全面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园区根据考核结果可自主决定薪酬分配方案,不断放大最高与最低薪酬比,同时建立园区不合格人员刚性淘汰机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对列入省、市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土地出让阶段同步进行预审批,预先办理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等审批事项并加盖蓝章,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转盖红章,实现“拿地即开工”。对赋予或委托(授权)开发园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材料需求清单等进行统一化、标准化与规范化,并以清单形式公布。推进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全程帮代办等举措,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提供网上实时审批、网上咨询投诉等功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