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 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告知单(前置)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
时间:2016-06-29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行业前置审批事项

               

 

 

 

名称:

经营场所:

负责人:

主体类型:

许可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行业前置审批事项

市 场 主 体 应 知 事 项 告 知 单

 

从事出版物印刷和复制行业的市场主体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应先办理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许可:

一、法律、法规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设立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可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3、现场核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核查人员。

四、提交材料

筹建申请材料:

1、"关于设立印刷企业的申请" (关于增加出版物印刷经营项目的申请)

2、《江苏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格式表)3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

4、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份(

5、企业章程:(打印件3份)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打印件3份)

7、拟购/现有设备清单(格式表3份)

许可申请材料:

1、《江苏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格式表)3

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

3、印刷设备发票复印件3

4、印刷企业实地勘察表(格式表)3

五、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联系。地址: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908949

       附件下载:出版物印刷和复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