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印刷和复制行业
市场主体应知事项告知单
出版物印刷和复制行业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应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分别办理如下事项:
一、复印、打印、影印印刷企业设立
(一)法律、法规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设立印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到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开发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辖区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核查:辖区文化行政部门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或个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核查人员。
(四)提交材料
1、《江苏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格式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能证明注册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各;
5、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联系。地址: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908949。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2、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3、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4、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2、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
3、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业编印散页连续性内部资料,应主要用于指导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4、有适应编印活动需要的人员;
5、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6、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涟水、洪泽、金湖、盱眙办理一次性准印证到所属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办理)。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
3、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核查人员。
(四)提交材料
一次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申请材料:
1、一次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内部资料封面;
5、样稿。
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申请材料:
1、江苏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表;(填写内容: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名称、编印目的、栏目设置、印数、印制周期、开本、发送对象和经费来源等项目;)
2、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编印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5、拟承印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除样稿外一式2份。并提交JPEG格式电子文档一份。
(五)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政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联系。地址:翔宇中道150号,联系电话:83908949。
附件下载:出版物印刷和复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