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行业安全
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综合监管事项
市场主体应知事项告知单
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时,还应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办理如下事项: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一)法律、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法》。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1、身份证;2、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或所在地县(区)培训机构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受理:培训机构训机构按照总局培训大纲规定课时完成培训,在江苏省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上报考核申请,市安监局组织考官进行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系统中上报发证申请,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在系统中按照程序直接打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系统中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专用电子章自动加盖在合格证上),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制证结束后即时发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发放给申请人员。
3、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企业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4、审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组织考官进行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系统中上报发证申请,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在系统中审核。
5、批准: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审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在系统中按照程序直接打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系统中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专用电子章自动加盖在合格证上),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制证结束后即时发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发放给申请人员。
(四)提交材料
1、初次培训交身份证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和2寸彩照两张。
2、复审者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和2寸彩照两张。
(五)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大道150号,联系电话:83908110。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法律、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法》。
(二)申请人须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
1、身份证;
2、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是高中以上)。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或所在地县(区)培训机构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受理:培训机构按照总局培训大纲规定课时完成培训,在江苏省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上报考核申请,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组织考官进行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系统中上报发证申请,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在系统中初审通过,省安监局审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在系统中按照程序直接打印特种作业操作证(系统中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专用电子章自动加盖),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制证结束后即时发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发放给申请人员。
3、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企业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4、审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组织考官进行无纸化考试。培训机构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系统中上报发证申请,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在系统中初审,省安监局审核通过。
5、批准:市安监局政策法处审核通过,省安监局审核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在系统中按照程序直接打印《特种作业操作证》(系统中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专用电子章自动加盖),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制证结束后即时发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发放给申请人员。
(四)提交材料
1、初次培训交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是高中以上)和2寸彩照两张。
2、复审者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大道150号,联系电话:83908110。
附件下载: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