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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拍卖业务
时间:2016-06-30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行业大类:批发和零售业

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行业小类(监管事项):拍卖业务

序号

审批事项

审批部门及

审批形式

审批依据

监管部门

对未经审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据或监管形式

1

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省商务厅(后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 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市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