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锋(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主持市委编办全面工作。
陆 文(市委编办副主任):分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权责清单管理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绩效管理处,代管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刘春梅(市委编办副主任):分管人事教育处、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代管综合处,负责市委编办党总支工作。
荣道禧(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代管行政机构编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