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边界
市环保局职责边界
时间:2015-04-30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备注

1

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

市农委

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大力推进秸秆多种形式综合利用。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14]25号)。

 

市农机局

巩固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

各级政府

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对露天焚烧火点进行依法查处并及时组织扑灭。

市环保局

组织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立即报当地政府;负责每日空气质量的通报。

2

建筑施工渣土清运粉尘管理工作。

市城管局

负责渣土车夜间偷倒渣土、抛洒滴漏的查处。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渣土清运噪音污染问题会办纪要》(2013年4月8日)。

 

市交通局

负责渣土车运营证的审批。

市公安局

负责全天道路监督。

市环保局

负责监督建筑施工场地对裸土进行覆盖。

3

噪音污染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

商场高音喇叭、广场舞噪音监督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渣土清运噪音污染问题会办纪要》(2013年4月8日);《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市交通局

公路、铁路、航道、航空等噪音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

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噪音监督管理。

4

黑臭河流综合整治。

市水利局

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协调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市住建局

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城市市政管网,开展截污导流工作,保证城市污水不进入水体。

市环保局

环保部门负责工厂企业废水达标排放。

5

船舶污染航道事故的应急处理。

市农委

如发生死鱼状况,由环保部门协调,渔政部门参与相关调查并评估渔业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市交通局

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牵头处理,负责通向河流的工厂企业排污情况调查,根据事件性质和需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并负责赔偿、处置等工作。

6

危险化学品监管。

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22号)。

 

市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市交通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市卫生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质监局

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

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7

排污口设置及监管。

市水利局

负责向自然水体直接排污的排污口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市环保局

负责监管企业污水接管至市政管网。

8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水资源保护,包括水质监测。

"三定"规定。

 

市环保局

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

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核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跨市转移申请的受理、初审和转移的日常监管工作。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市物价局

制定固体废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和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

市卫计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10

饮用水源保护。

市经信委、商务局、卫计委、国土局、农委、交通局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工作。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市水利局

负责饮用水源地水量调配和水源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地的水量供给,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实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提出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整治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的监控,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