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备注 |
1 |
价格异动 应急处置。 |
市物价局、统计局 |
对出现异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上报市场供应和价格运行情况,对相关商品价格运行趋势进行预报预警。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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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公安局、 |
加强对异动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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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
做好价格异动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公用电信网络的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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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
保证价格异动商品及时调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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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 |
组织好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其他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和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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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安排资金,支持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采购、储运,平抑市场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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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妥善处理因价格异动引发的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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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物价局 |
宣传党和政府价格政策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发布异动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正确引导市场经营行为和消费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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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价格补贴政策。 |
市物价局 |
牵头负责联动机制的完善和相关组织协调,及时提出启动或中止联动机制的建议,报当地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综〔2014〕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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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人社局 |
按职能分工组织好相关补贴对象的核定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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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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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淮安调查队 |
负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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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 |
市物价局 |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计划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编制和执行价格调节基金支出预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淮安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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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组织价格调节基金年度预算的编制,监督价格调节基金支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