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边界
市民宗局职责边界
时间:2015-04-30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备注

1

少数民族考生政策加分。

市民宗局

少数民族考生政策加分会审。

 "三定"规定;《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

 

市教育局

少数民族考生政策加分初审、会审。

2

宗教团体登记。

市民宗局

宗教团体登记申报、审核。

 "三定"规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

 

市民政局

宗教团体登记登记。

3

更改民族成分。

市民宗局

更改民族成分审核。

  "三定"规定;《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

 

市公安局

更改民族成分核准。

4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的管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负责出具拟作为临时宗教活动的地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证明。

 "三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市民宗局

负责管理境内外国人在临时地点集体进行的宗教活动。

5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审批。

市民宗局

负责对县级宗 教部门初审通过并上报的筹备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提出审核意见,对拟同意的,报省宗教局审批。

 "三定"规定;《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