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备注 |
1 |
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工作建议。 |
市外侨办 |
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侨务工作决策建议。 |
"三定"规定;(淮办发〔200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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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 |
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要求,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侨务政策意见,提供建议和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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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对华侨、华人及社团联谊和服务,与香港、澳门侨界联谊。 |
市外侨办 |
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
"三定"规定;(淮办发〔200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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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 |
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加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联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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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涉侨宣传、文化交流。 |
市外侨办 |
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
"三定"规定;(淮办发〔200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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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 |
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