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备注 |
1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 |
市地震局 |
负责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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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
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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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
负责交通类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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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铁路办 |
负责铁路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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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
负责重大水利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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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力公司 |
负责电力设施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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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建、培训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
市地震局 |
负责组织领导,开展培训。 |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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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 |
负责组织领导,搜索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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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武警支队 |
负责组织领导,搜索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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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 |
市地震局 |
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 |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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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与地震局联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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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 |
与地震局联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