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淮安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淮发[2014]23号),我市对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部门填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反馈确认等多个环节,最终共确定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5460项、主要职责(第一批)372项、具体工作事项1981项。经2015年3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第一批)现予公布。
  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是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职权法定、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当前公布的清单中可能仍有部分事项有待商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解决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失位问题,加快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交建议意见,我们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各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具体意见,可在淮安机构编制网首页左下方“建言献策”模块中提出。除在线提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bwb@huaian.gov.cn,电话:0517-83659990(权力清单)、0517-83605531(职责清单)。
淮安市审改办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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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边界
时间:2015-06-02  来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边界
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备注
1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苏政办发〔2002〕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2打假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打假工作(包括流通领域、生产领域)1、《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三条    2、江苏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权限划分问题的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打假工作
3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没有明确该职责的负责部门
相关部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
相关部门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
注:管理事项是指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的事项。